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既凸显了法治建设事关根本的战略地位,又明确了法治建设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战略任务。落实这一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保驾护航。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全面依法治国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厉行法治,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使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第一,全面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伟大实践的基本经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国之所以创造出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同我们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回顾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历程,总体上高度重视法治,党和国家事业在法治的有力保障下不断前进,同时也有“文革”时期法制被严重破坏、党和国家事业遭受严重挫折的沉痛教训。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正反两方面经验表明,社会主义建设只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才能行稳致远,什么时候厉行法治,社会主义建设就能顺利发展,什么时候法治不彰,社会主义建设就会停滞不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采取一系列重要举措,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新征程上,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第二,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固根本,就是通过宪法法律坚持和完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搭建起党治国理政的“四梁八柱”,筑牢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基。稳预期,就是运用法律制度有效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保证经济社会活动的稳定性、确定性、可预期性。利长远,就是坚持为子孙后代计、为长远发展谋来制定和实施法律,保障党和国家事业持续发展、不断进步。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是服务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一项战略举措;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部署中,加强法治建设是一项重点任务;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目标中,建成法治国家是一项重要内容。这些表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然要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以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力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第三,全面依法治国是提高党治国理政水平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在党治国理政的多种方式中,法治是最基本、最有效、最可靠的方式。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一大显著优势。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形成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新征程上,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党治国理政水平,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领导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性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新征程上,推进法治建设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谋划和设计,书写法治中国建设新篇章。
第一,坚持在党的领导下谋划推进法治建设。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中落实和体现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政治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离开了党的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就难以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建不起来。新征程上,要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特别是要加强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切实做到法治建设方向由党指引,法治建设基本原则由党确定,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由党作出,法治工作推进由党统领。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最重要的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唯一正确的道路。新征程上,对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坚定自信,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决不能照搬照抄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能被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带偏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条康庄大道,必将越走越宽广。
第二,紧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谋划推进法治建设。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和法等上层建筑是经济基础的集中反映,并在一定条件下对经济基础起反作用。新征程上,党的中心任务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加强法治建设要把服务和保障这一中心任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深刻把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洞察社会治理逻辑,把准时代脉搏,科学设计制度,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以良法善治引领和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积极回应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需求,着眼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深化法治领域改革,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法治保障。
第三,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谋划推进法治建设。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新征程上,法治建设要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来展开,切实营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更好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一切合法权益。
第四,坚持以系统观念谋划推进法治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新征程上,坚持以系统观念谋划推进法治建设,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进一步健全党依法执政的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国家建设的主体,把法治社会建设作为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础,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法治链条各环节相互贯通、相互促进;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以提高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每向前推进一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就要跟进一步。新征程上,谋划和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把法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一,牢牢锚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目标扎实推进。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建设法治政府。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加强对立法权、执法权、监察权、司法权的监督。要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第二,把法治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经济社会发展内生法治需求,必须把法治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贯通起来,使两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要把全面深化改革与加强法治建设统筹好,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着力夯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的法治支撑,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依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大民生领域执法司法保障力度,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第三,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干事创业、管人治权。厉行法治的目的,不在于捆住人们的手脚,让人们干不了事、干不成事,而在于规范人们的行为,让人们能以正确方式干好事、干成事,特别是要保证行使公权力的主体依法履职尽责、激励党员干部积极干事创业。要加强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学研究等领域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撑。着重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带动和促进全社会弘扬法治意识、养成依法办事习惯。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职权法定等基本法治观念,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规则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带头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弄明白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权力该怎么行使,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带头遵纪守法、维护法治,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带头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力,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第四,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可能轻轻松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也不可能一帆风顺。实践证明,运用法治方式应对风险挑战、解决矛盾问题,成本更低、效果更好,往往更能实现标本兼治。新征程上,我国发展面临新的战略机遇、新的战略任务、新的战略阶段、新的战略要求、新的战略环境,需要应对的风险挑战、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比以往更加错综复杂,要求我们更加重视运用法治力量、坚持依法办事。要强化底线思维,着力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法律制度,切实提升依法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的能力水平。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深入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筑牢国家安全法治屏障。深入总结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依法防控的成功经验,完善重大传染病防治、突发事件应对等危机管控处置的法律制度,不断提升对各类风险的预警防范化解能力。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综合运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涉外斗争,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 人民日报 》( 2022年11月25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