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推进落实学院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发展战略部署,探索实施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专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院《关于编制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原则意见》)文件精神与要求,充分结合专科人才培养的实际与特点,现将2015级专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原则依据
2015级专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原则上依据《关于编制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试行)》执行,部分与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作不同要求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二、专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具体要求
1.专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必须充分结合学院专科生源实际情况,立足社会对专科层次人才的不同需求,探索实施专科层次“4321”人才培养模式,合理定位专科层次“四要素”人才培养规格,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职业核心能力的塑造。
2.专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要科学搭建适用的课程体系,与本科设置相同课程时要区分本科层次课程教学要求,按照“精简够用”原则,合理安排适用于专科人才培养层次的课程教学内容、重点与难点,改革课程教学方式方法,将考核比重前移到教学过程中,加强专科学生实践训练和实操技能培养;落实专科教学任务原则上需安排专任教师承担,确保专科课堂教学效果。
3.三年制专科专业计划教学155周,每学年秋、春季学期教学为17周,考试1周,新生入校安排入学教育1周;夏季学期主要安排集中性实践教学、课外素质发展等实践教育;毕业年级春季学期为17周(教学16周,毕业教育1周)。
4.三年制专科专业理论教学(含实验)总学分为102学分,其中课内97学分,约1600学时;课外5学分、80学时。专业课内教学总学分控制在125-135学分,学生课外通识教育选修课8学分,课外素质发展活动8学分,毕业总学分控制在145分左右。
5.专科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结构
专科人才培养体系课程结构表
| 课程体系
| 课程性质
| 学分要求
|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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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内理论教学(含实验)
| 通识教育
课程平台
| 必修
| 25学分(不含课外),占25.8%
| 思政课、外语、计算机、体育、就业指导等通识教育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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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基础
课程平台
| 必修
| 35学分,约占36.1%
| 数学、物理、生物、化学、经济、管理等大类基础和学科专业基础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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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核心
课程平台
| 必修
| 23学分,约占23.7%
| 专业主要课程,反映专业知识核心内容,体现专业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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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选修
课程平台
| 选修
| 14学分,约占14..4%
| 反映专业特色、前沿知识等课程,体现先进性和实用性,拓宽学生专业知识面,适应社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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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内实践教学
| 集中性实践环节
| 理工科约30-35学分
| 其中:职业证书培训认证2-4学分(以获得证书为准),合理安排校内实训,精心组织校企合作。毕业设计(论文)1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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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管经约25-3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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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教学与培养
| 通识教育选修课
| 8学分
| 全校性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由学校集中统一开设,主要分为MOOCS通识选修课和传统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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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素质发展活动(第二课堂)
| 8学分
| 学生毕业前至少获得8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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