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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参加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考生的公开信

作者: 时间:2013-12-26 点击数:

致参加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考生的公开信

同学们: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13年12月28日至2014年1月31日期间举行,每天设置两个考试时间,具体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请大家提前掌握自己的考试科目及时间地点安排,并携带有效证件提前二十分钟到达考场。

考风是校风、教风和学风的集中体现,因此整肃考风考纪,建设优良学风,是全院师生的共同责任,大家都应从我做起。考试,不仅是考学生,对教师和监考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执行监考任务态度也是考验。学生的考试成绩也是教师教学效果的反映,而监考的目的,则是保证考试过程的安全有序,保证考试结果的公正、真实。希望同学们认真复习,有备而战,按时提交论文或参加考试,自尊、自信、自律,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遵守考场纪律,以真实优异的成绩证明自己;毕业班学生更要戒骄戒躁,为短暂而珍贵的大学生活划一个圆满的句号。

为确保同学们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在此特别提醒大家做到以下几点:

1.考生凭学生证准时参加考试,若无学生证可出具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否则不允许进入考场。

2.考生必须自带考试用品,如蓝、黑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擦等。

3.考生凭证入场,根据监考人员座位编排要求就座,并将有效证件放在桌子的右上角,以便核验。

4.考试结束后,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并不得离开座位,等监考教师收齐试卷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擅自将试卷及答题纸带出考场,否则按违规处理。

5.在考试期间,请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进行,禁止出现下列行为的:

1.代考或请人代考;

2.考试夹带;

3.与他人交换试卷或姓名、学号;

4.抄袭他人试卷;

5.传递答案或其他与考试有关的信息;

6.携带通讯工具(手机、小灵通等)进入考场;

7.将试卷或答题纸带出考场。

学院将进一步加大考试违纪舞弊惩治力度,所有考场将进行全程监控和录像,考试结束后组织专人回放审核。凡被认定为违纪舞弊者,将依据学生管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将失去获得学士学位的资格,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被取消学籍。希望考生本着对自己、对学校、对家长和社会负责的态度,远离考试舞弊,认真备考,诚信做人,互相监督,确保考试的公平与公正,教务部设立考试违规违纪举报电话及信箱:

举报电话:027-59751819 考务与学籍办公室(工2-C303)

举报邮箱:2844211860@qq.com

衷心祝愿同学们发挥正常水平,取得理想成绩!

教务部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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