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系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鄂政办电〔2020〕47号)文件精神,经院领导同意,现将2021年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
二、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
三、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周日)、5月8日(周六)上班。
四、端午节:6月12日至1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
五、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周六)上班。
六、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周日)、10月9日(周六)上班。
七、节假日前后的教学活动由教务部负责调整安排,并提前通知各教学系部。
各部门、各系部应做好假期值班安排,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防盗、防火等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