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系部:
为切实做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学院教育教学秩序平稳,师生健康、校园平安,根据《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湖工大工程办〔2020〕27号)文件安排,结合当前防疫形势,现就2021年国庆节放假安排作出提示如下。
国庆节:10月1日(周五)放假一天,10月2日(周六)、10月3日(周日)正常休息,10月4日至7日(周一至周四)按照工作日安排上班、上课,9月26日(周日)、10月9日(周六)正常休息。国庆节部分节假日调整至本学期期末,寒假提前两天放假。
国庆放假期间,学生非必要不出校,师生非必要不离汉,出校(离汉)应逐级审批报备,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离汉返校前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授权进校。
审批报备流程:学生出校(离汉)由所在系审批,学生工作部备案;教职工(含校企合作单位驻校人员)离汉由所在单位(部门)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外聘教师的管理由所在系部审批,教务部备案;各类后勤服务人员(含校园建设项目的外来人员、物业服务、餐饮服务、后勤保障、安保服务、宿管服务人员)由后勤保卫部审批备案。中层干部离汉按中层干部外出请假报备流程审批处理。各类离汉返校人员核酸检测证明由所在单位(部门)审核并留存本底后,办理人员进校授权。
请各单位(部门)根据调整方案做好相关工作安排调整,确保节日保障和工作秩序。
特此提示。
学院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