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歌,是反映学校精神风貌的重要标志,它寄托了了教育者的理想、要求和神圣使命,也表达了受教育者的感受、追求和成长心声;它既是学校对内的精神号召和激励,也是学校对外的形象展示和宣传,因此,校歌已成为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凝聚全院师生员工的思想和意志,形成激励全体师生开拓进取、奋勇前进的精神支柱,并使其作为学院精神的象征永久铭记和传承,经有关专家和学院领导评审,确定《工程之歌》为我院的校歌。《工程之歌》由院长何艾兵作词,武汉音乐学院著名曲作家陈国权教授作曲。现予以公布,从即日开始启用,望广大师生铭记、传唱。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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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