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稿)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结合《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号)和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要求,全力促进学院2023届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确保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稳定。
一、双百行动 更大力度开拓就业市场
1.强化组织领导,推进全员抓就业。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作,系部领导亲自部署、靠前指挥,通过就业考核指标体系抓过程管理,抓结果导向,形成全系教职工共同参与的“全员就业”工作格局。
2.深入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全年新走访开拓省内外企业不少于一百家,重点向吸纳文科专业就业企业倾斜;推动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实践成功就业。全年开展“寻访百名校友足迹”活动,走访优秀校友一百人,深挖校友企业资源,实现优秀校友帮扶就业。
3.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依托各大平台,持续开展“湖北百校联动”、“才聚荆楚”工程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支持各系举办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招聘活动,提高招聘实效。全面推广“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湖北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等,实现就业岗位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发布。
4.做好政策性岗位的指导服务。加强对基层就业项目的宣传,鼓励毕业生积极参加“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创业,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精准指导等工作,引导毕业生结合自身实际参与政策性岗位招录考试。
二、开拓创新 更大力度抓好就创工作实效
5.加强就业创业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做好《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建设,积极准备申报第二届湖北省高校就业创业特色课程申报材料;鼓励、指导各系申报湖北省就创工作典型案例,指导就创教师申报湖北省毕业生就创研究项目课题;举办学院就业指导课程教学大赛、学院大学生职场模拟大赛、大学生就创文化节等活动。
6.简化求职就业手续。从2023年起,国家稳妥有序推进取消就业报到证,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须材料。进一步做好就业报到证取消后的工作统筹安排,指导毕业生按规定及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
7.精准开展重点群体帮扶。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困难毕业生,建立完善有效的工作台账,开展结对帮扶,落实“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就业帮扶措施,为每人推荐有效就业岗位3个以上。
8.强化就业数据统计监测工作。严格落实各系就业去向落实率周报、月报制度,实现就业去向分类精准报送。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就业统计核查工作要求,制定2023届毕业生就业统计专项核查工作方案,明确就业统计核查时间节点和安排、责任单位和人员、核查内容和重点、核查方式和方法、工作任务和要求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三不得”规定,对核查中发现的就业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整改处理。
三、用心用情 更大力度做好就创服务
9.发挥好省级工作室阵地作用。完善工作室内涵建设,迎接省级特色工作室建设检查。依托西区展厅、宏业生涯咨询室等就业工作阵地,开展各级各类就业指导、创业咨询及生涯规划等活动。
10.持续开展“校友回家”工程。以开展“绿色健康行”“校友嘉年华”等校友活动为抓手,增进校友与母校联系;成立成立长三角及珠三角等地区校友会,强化校友会建设,积极争取各类社会及校友捐赠80万元。
11.强化工作总结和宣传引导。召开就业工作总结表彰大会,积极推荐在校生参评“长江学子”优秀毕业生事迹等征集宣传活动、开展学院就业创业明星评选,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引导毕业生将职业选择融入国家发展,在奋斗中实现人生价值。
12.建强双创实践基地。其一,启动双创基础实践平台和专项实践平台建设。双创基础实践平台即在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基础上,建设9个系级创新教育中心,全面打造“1(中心)+9(系)”数字化基地共建共管模式。双创专项实践平台即以互联网+大赛和挑战杯大赛为基础,优化1(中心)+3(职能部门)+2(赛事)赛事管理模式。其二,强化创新创业培训。举办2场双创训练营,1场双创成果展,扶持2—3项大学生创业项目。